我州筹资400余万元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工资

日期:2015年07月16日 00:00     来源:    作者:admin    关注:

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工资正常发放,从2014年10月1日起,中央对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7,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1,000元。近日,根据中央和省核定我州2012-2014年在岗特岗教师人数,我州及时将405.97万元补助资金下达各县市,要求县市统一发放,集中支付,确保特岗教师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工资待遇,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,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。(教科文科梁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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